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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112-12-19

更新日期:112-12-19

發布單位:消防局

分類:最新消息

鑑於今年國內重大工廠火警頻傳!新竹市消防局大力宣導「工廠廠區化學品危害資訊及平面配置圖」

依據消防法第21條之1規定,工廠廠區災時必須提供化學品救災應變資訊及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以利事故時,提供事故現場救災指揮及搶救人員能即時獲得化學品正確應變資訊,俾利救災安全行動推展。

消防人員救災面臨非常高的風險,尤其工業廠房需要儲放製程化學物品、危險物品,且在空間結構、人員資訊掌控不足下進入火場,等於用生命執行救火勤務。消防法第21條之1規定,管理權人於災害發生時,能即時提供消防機關正確廠區內化學品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簡稱為“危害辨識卡”【H CARD】),於事故發生消防搶救人車到達現場後,所指派之專人在工廠生產作業中應於30分鐘內,非生產作業中應於1小時內抵達現場協助救災,以保障救災人員行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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