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審勘查事項
發布日期:113-05-17
更新日期:113-10-18
發布單位:勤務派遣科
自113年6月1日起,本局受理掛件申請之會審勘案件,使用『新式消防安全設備會審(勘)表』
發布單位:災害預防科
自113年6月1日起0時0分起受理會審案件,竣工查驗時消防安全設備監造及測試人員,不得由同一執業機構或同一消防設備人員為之。
發布日期:112-11-06
本局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會審勘作業掛件方式,取消舊系統「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竣工查驗電子化系統」(火災預防管理平台)內輸入申請案相關資料,請消防設備師(士)專技人員依下列說明配合辦理。
發布日期:112-04-06
發布單位:消防局
申請『建築物使用執照消防安全設備設置勘查』應檢附證件及附件表格
發布日期:112-06-11
申請調閱消防安全設備審(勘)查案件,應檢附證件及附件表格
申請核發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應檢附證件及附件表格
申請核發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應檢附證件及附件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