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統計分析
發布日期:112-04-06
更新日期:112-11-13
發布單位:消防局
分類:消防統計專題分析
新竹市去(111)年1至12月火災案件共發生172件,財物損失金額共計新台幣547萬3仟元,共1人受傷,8人死亡(均為本市111年6月於本市○○路○段○、○號縱火案中死傷人數);與110年相較,火災案件數減少127件,財物損失增加440萬2仟元,受傷人數增加1人,死亡人數增加8人。
統計111年火災案件,按火災類型計,建築物火災共28件,非建築物火災共144件;按火災發生時段計,以15-18時共36件為最高;按起火原因計,建築物火災的起火原因以「電氣因素」共16件為最多,非建築物火災的起火原因以「因燃燒雜草、垃圾」佔60件為最多;按起火處所計,建築物火災以「廚房」、「倉庫」及「作業區」3個處所均為3件並列最多,非建築物火災以「空地」達54件為最多。
分析統計28件建築物火災中,「住宅火災」共計11件,佔建築物火災案件39.3%為最多,而住宅火災的起火原因則以「電氣因素」共16件最多,常見案例為除濕機故障、行動電源長時間充電導致內部鋰電池爆裂及延長線的電源線因受重壓、或彎折綑綁後,電源線局部溫度升高、絕緣被覆受損而致短路起火等情形,民眾使用電器應避免上述情形發生;本局為降低住宅火災傷亡率,自105年開始推動「居家火災預警機制」,針對獨居長者、中低收入戶,以及5層樓以下住宅優先免費安裝住宅用火警警報器,強化住家火災預警機制,並且持續實施居家安全訪視勤務,加強民眾用火用電安全常識。
本局提醒市民選購及使用電器時,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1.選購電器時應認明檢驗合格標章,使用前應詳讀說明書及注意事項,避免在延長線上同時使用多台高耗能電器,以避免延長線電流過載引發火災。
2.使用石英燈管式電暖器、鹵素燈管式電暖器等電熱產品時,應避免長時間運轉及與可燃物保特距離,避免蓄積高溫引發火災。
3.養成良好的用電習慣,插座不過載、電線不重壓、不綑綁電線,電器產品不使用時最好將插頭拔離插座或使用安全插座來控制電器產品電源,避免發生火災危害。
再次提醒市民應檢視家中除濕機是否為標檢局公告應召回之瑕疵機種(目前公告瑕疵機種共累計12個品牌共54個型號),若為瑕疵機種,請立即停止使用並儘速聯絡各品牌服務專線辦理檢修或更換,詳細資訊可至標檢局「商品安全資訊網」中「瑕疵除溼機查詢」。建議市民能隨時注意標準檢驗局及各廠商的最新公告資訊,並配合廠商進行問題機種的回收動作,安全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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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11年1~12月火災類型統計圖文字說明: 建築物:28件,16.3% 非建築物:144件,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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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11年1~12月起火原因(非建築物)統計圖文字說明: 爐火烹調:1件 機械設備:1件 縱火:2件 交通事故:3件 施工不慎:3件 燃放爆竹:3件 敬神、祭祖:4件 其他-整地:5件 其他-車輛電氣因素:10件 其他-車輛機械因素:11件 電氣因素(不含車輛):15件 菸蒂:22件 因燃燒雜草、垃圾:6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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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11年1~12月起火處所(建築物)統計圖文字說明: 其他:11件 廚房:3件 倉庫:3件 餐廳:2件 臥室:2件 客廳:2件 走廊:1件 庭院:1件 陽台:1件 機房:1件 騎樓: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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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11年1~12月起火處所(非建築物)統計圖文字說明: 其他:94件 路邊:37件 墓地:5件 庭院:4件 停車場所:1件 工寮:1件 騎樓:1件 攤位: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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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11年1~12月起火原因(建築物)統計圖文字說明: 化學物品-洩漏:1件 遺留火種-其他-線香:1件 施工不慎-焊接:1件 其他-氧化熱自然發火:1件 其他-木屑堆積發酵熱:1件 爐火烹調-油鍋起火:2件 縱火-人為縱火:2件 菸蒂:3件 電氣因素: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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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11年1~12月火災發生時段統計圖文字說明: 0~3時火災件數:12件 3~6時火災件數:10件 6~9時火災件數:10件 9~12時火災件數:34件 12~15時火災件數:26件 15~18時火災件數:36件 18~21時火災件數:19件 21~24時火災件數:2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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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11年1~12月建築物火災分類統計圖文字說明: 住宅:11件,39% 其他:1件,3% 公共設施:3件,11% 倉庫:3件,11% 作業場所:3件,11% 營業場所:7件,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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