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常識集
發布日期:112-03-30
更新日期:113-01-31
發布單位:消防局
分類:防災須知
【防颱注意事項】
台灣地區因為氣象上的「天災」所造成的損失,平均每年高達百億元以上,其中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災害是颱風所造成的。當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時,內政部便在消防署成立中央防救中心,邀集國防部、教育部、交通部、經濟部、農委會、新聞局、衛生署、環保署、中央氣象局等相關部會,結合各單位的力量,共同執行災害防救事宜。各級地方政府也會成立地方的防救中心,執行災害搶救工作。但是生命財產還是要靠民眾自己事先做好防範工作,提早做好下列防颱準備,才能將災害損失減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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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懸掛在屋外的看板、招牌應取下或釘牢,以免被風吹落。
2. 工地應加強安全措施,鷹架、圍籬應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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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家庭應準備蠟燭、手電筒、收音機、以及足夠的食物、飲水等。
4. 檢查電路、瓦斯管線以免發生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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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山區的居民要防止山崩、道路坍方或土石流災害,應儘早疏散。
6. 河邊、水邊飼養的家禽、家畜應加強欄舍或將動物遷走,以免發生損失。
7. 漁船應進港避風,並將船隻繫牢,人員避居安全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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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河、海邊的居民應嚴防河水氾濫或海水倒灌,及早遷移到地勢較高的地區。
9. 絕對不可到海邊釣魚、觀潮或戲水,以免被巨浪捲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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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颱風來臨前,庭園裡的花木要記得修剪樹枝或是加上支架固定、保護。
11. 颱風過後,還是有一些事是不能疏忽的,像是再檢查房屋結構,電路或瓦斯管線有沒有損壞。
「多一分防颱準備,少一分防颱損失」,颱風在眾多自然災害中,是最能事先預知,並提早做好防災準備的。只要在颱風來臨前防範得宜,必能使災害損失減至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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