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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表單下載

發布日期:115-04-28

更新日期:115-04-28

發布單位:消防局

分類:民眾表單下載

「新竹市消防局辦理本市公寓大廈消防安全設備維修更新補助計畫」開放受理資格
「新竹市消防局辦理本市公寓大廈消防安全設備維修更新補助計畫」開放受理資格

一、補助對象👫:
(一)民國84年6月27日前取得使用執照之6樓以上大樓(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制定公布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
1、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提出申請或完成核備之管理組織。
2、完成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其中申報之缺失含滅火器、標示設備、緊急照明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泡沫滅火設備、消防專用蓄水池或緊急電源等項目。
3、除本局補助項目外,大樓其餘之消防缺失應與消防廠商簽訂工程合約(契約)書,並須提具消防安全設備維修估價單及施工進度表等文件。
4、倘經本局初勘後,補助項目金額估算超過50萬元時,未能補助部分,仍須委由消防廠商維修,並與消防廠商簽訂工程合約(契約)書,同時提具消防安全設備維修估價單及施工進度表等文件。
(二)其他經本局審定因消防設備缺失,有影響公共安全之老舊大樓。
(三)已請領本局114年度公寓大廈消防安全設備維修更新補助者,於5年內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二、申請人🏢:
大樓代表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應檢附申請書(附件1)及相關文件,向就近本局各大隊提出申請,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如附件2-1),確認是否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範圍如下所示),若勾選是關係人,則需續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附件2-2)。

三、申請期間📅:自公告日期至115年11月30日止。

四、補助項目🧯:滅火器、標示設備、緊急照明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泡沫滅火設備、消防專用蓄水池及緊急電源等項目之維修更新。

五、受理及諮詢專線☎️:
(一)第一大隊(地址:新竹市牛埔北路150號5樓),電話:03-5301939。
(二)第二大隊(地址:新竹市光復路二段475號) ,電話:03-5616150。

相關附件:
  • 新竹市消防局115年度本市公寓大廈消防安全設備維修更新補助計畫
    • 新竹市消防局115年度本市公寓大廈消防安全設備維修更新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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